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内蒙古辉腾锡勒2#(库伦)扩建200MW风电场电缆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
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A标段: YJY23-26/35,3×185;YJY23-26/35,3×150; YJY23-26/35,3×120.
B标段: YJLY23-26/35,3×95;YJY23-1KV,5×2.5;YJY23-1KV,3×2.5.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施工、安装、监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国家电力、机械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资格的设备制造厂商。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通过资格审查。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 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10000万元;投标人近3年内要求至少有10个与招标设备材料规格型号相同或类似的且供货数量不小于招标数量的供货合同,且至今安全稳定运行满两年以上,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业绩要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
招 标 人: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特木齐乐
电 话: 0471-6224688
E-mail: tm-q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