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使我厂加工用水卫生情况能够符合我厂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公司对加工用水的卫生控制。3.职责3.1.质监部负责对加工用水的定期检测及送样检测。3.2.质监部负责对加工用水及污水是否交叉污染进行定期监测。4.工作程序4.1.为保证生产用水水质安全,要求自来水公司每季度进行水质检测,并提供水质检验报告作为公司判断水质的基础依据。4.2.要求自来水公司每年必须对水质的微生物、感观、PH值、浑浊度等物理指标进行全面的检测,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生产水质符合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4.3.质监部每月要对工厂所有水的出口进行全面采样,进行微生物检测。4.3.1.采样的操作要点1)先打开需采样的水龙头,放水2-3分钟;2)用酒精灯烧一下水龙头的出口,杀死水龙头表面的微生物;3)让出口的水流5分钟后用消毒好的采样瓶取样。如是在抽样后3小时或更长的时间后才检测,应将样品置低温保存。4.3.2.检测水样的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的指标须符合以下规定:1)大肠菌群总数: 薄膜法:0多管发酵法MPN≤12)细菌总数: 37℃,48小时培养≤1022℃,72小时培养≤1004.4.质监部每周要进行自来水泊余氯进行监测,方法:取水样10ml,加甲土立丁溶液10滴混合,放置4~5min,根据下表所列不同色泽估计含量。余氯(mg/l)呈色氯嗅程度0.3淡黄色刚能嗅出0.5黄色容易嗅出0.7-1.0深黄色明显嗅出2.0以上棕黄色有刺激嗅 4.5.质监部每月还要进行各班污水出口的污水检测,以监测污水与加工用水是否有联接。4.6.对于加工用矿盐水要求供应商每年至少送水样至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全面的检测,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以作检查。4.7.不合格品4.6.1.质监部如对加工用水的水质的微生物检测不合格时,应根据厂各班的具体情况进行加温灭菌或进行加盐防腐,以确保水质能够符合生产的需要。4.6.2.如PH值、浑浊度、有机物等指标不合理,应加入明矾进行沉淀,取上清液作生产使用,厂对水质PH值不作要求重新调整。5.相关文件及记录5.1.《每月污水检测报告》5.2.《自来水微生物检测报告》5.3.《自来水全面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