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到餐桌的“卫士”——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介绍(二) 中国医药报 【日期】2006-07-10 【期次】101(总第3212期) 【版次】B3 【版名】法规解读 【栏目】标准点 【类别】健康周刊 【作者】董里 【特刊】 【正文】 点击查看: 本版 PDF 从5月起,酒、电动自行车、化妆品、电线电缆等部分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工业产品,必须加贴质量安全标志——QS标志。不过,此次QS标志并不是食品安全市场准入标志,而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据了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Quali-tySafety)英文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从外形看,该标志与食品QS标志是一样的,惟一不同之处在于编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编号由英文字母 QS加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则由大写汉语拼音XK加10位阿拉伯数字编码组成。 根据规定,2005年11月1日以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从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QS)和编号,而在2005年11月1日以前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过渡时间则为1年。 《都市快报》2006.5.11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痛风性关节炎的发病率逐年增多,医生和病人对该疾病的认识都有很大提高。但在药物治疗上仍有些问题值得关注。 第一,很多病人早期应用大量抗生素,尤其是青霉素治疗,这可能是诊断为细菌感染如丹毒的失误,也可能是治疗上的误区。其实青霉素的治疗不仅无必要,反而延误了痛风的自然缓解过程。因为血尿酸在肾脏通过近曲小管排泄的过程中,与青霉素存在竞争抑制,应用青霉素反而减少了血尿酸从肾脏的排泄。其他药物如利尿药、青霉胺等也有类似情况。 第二,急性发作期和病情缓解期的用药原则是不同的。痛风急性发作时疼痛来势凶猛,此时治疗上应以抗炎止痛为主,非甾体类抗炎药如双氯酚酸的凯扶兰、扶他林等是必要的选择。其他如秋水仙碱治疗效果明显,但药物的有效剂量与毒性剂量较接近,应用恰当时效果好,但也有人害怕它的副反应。激素类药物有时也被应用,尤其是疼痛剧烈、对非甾体类抗炎药反应不好时。但由于其严重的毒副反应,临床上并不提倡。急性发作期不应使用影响嘌呤代谢的药物,因为这可能造成体内尿酸重新分布,诱发痛风发作,或使急性发作迁延不愈。而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发作缓解,并不意味着病情的治愈。随后的治疗应该说更加重要。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