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648-2000 (200-07-07 发布, 2001-01-01 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制定的。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汽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旌扬、李宏、杨开屈、奚传森、朱惠全。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汽车转向拉杆总成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QC/T 648-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和轿车转向拉杆总成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轻型汽车和轿车转向拉杆总成。 2 试验项目 2.1 抗压试验 2.2 抗拉试验 2.3 拉压疲劳试验 3 试验样品 试验样品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其材料、尺寸、热处理及装配状态应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规定。每项试验样品数量不少于 3 件。 4 损坏的判定 4.1 转向拉杆总成出现变形、球销松旷等,不能继续使用。 4.2 转向拉杆总成的零件表面出现裂纹。 5 性能要求 5.1 抗压试验 对转向拉杆总成施加规定的压力载荷,不得损坏。 5.2 抗拉试验 对转向拉杆总成施加规定的拉力载荷,不得损坏。 5.3 拉压疲劳试验 样品经 2×10 5 次试验后,不得损坏。 6 试验条件 抗压试验、抗拉试验和拉压疲劳试验具有如下共同的试验条件: 将转向拉杆总成安装到试验台上,安装情况和加载方式与实际使用状态一致。 7 试验方法 7.1 抗压试验 7.1.1 试验设备 试验台应有一个施加压力载荷的装置,并能绘制位移与试验压力性能曲线。 施加压力载荷的误差不超过 2 %。 7.1.2 压力的规定 压力由下式确定: Fk≥Gm 式中: Fk—— 试验压力, N ; Gm—— 汽车制造厂规定的极限负荷,也可按前轴满载静负荷确定, N 。 7.1.3 将样品安装到试验台上,对样品施加规定的压力载荷。 7.2 抗拉试验 7.2.1 试验设备 试验台应有一个施加拉力载荷的装置,并能绘制位移与试验拉力性能曲线。 施加拉力载荷的误差不超过 2 %。 7.2.2 拉力的规定 拉力由下式确定: Fa≥2Gm 式中: Fa—— 试验拉力, N 。 7.2.3 将样品安装到试验台上,对样品施加规定的拉力载荷。 7.3 拉压疲劳试验 7.3.1 试验设备 试验台应有一个施加对称拉压力载荷的装置,并能监测位移与试验载荷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