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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2000程序文件-进料检验(IQC)程序-iso2200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05  浏览次数:101
核心提示:1总则1.1目的本公司为管制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品质,使其符合设计规格及允收品质水准,特制定本规定。1.2范围凡本公司采

1总则 1.1目的 本公司为管制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品质,使其符合设计规格及允收品质水准,特制定本规定。 1.2范围 凡本公司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或本公司自制加工产品均适用本规定。 1.3权责单位 1.3.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1.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检验规定 2.1抽样计划 依据GB2828(等同MIL-STD-105D)单次取样计划。 2.2品质特性 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和特殊特性。 2.2.1一般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2.2.1.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2.2.1.2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大之影响者,如 2.2.1.3品质特性变异大者 2.2.2特殊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 2.2.2.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者 2.2.2.2品质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 2.2.2.3品质特性变异小者 2.2.2.4破坏性之试验 2.3检验水准 2.3.1一般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2级水准。 2.3.2特殊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级水准。 2.4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品质标准之瑕砒,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 2.4.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为严重缺陷,用CR表示。 2.4.1主要缺陷(MA) 不能达成支配的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MA表示。 2.4.1次要缺陷(MI) 并不影响支配使用 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表示 2.5允收水准(AQL) 2.5.1 AQL定义 AQL即Acceptable Quality Leval,是何以接收的品质不良比率的上限,也称为允许接收品质水准,简称允收水准。 2.5.2允收水平 本公司对进料检验时个缺陷等级之进料允收水准为: 2.5.2.1CR缺陷,AQL=0 2.5.2.2MA缺陷,AQL=0.1% 2.5.2.3MI缺陷,AQL=2.5% 进料允收水准应严于或同于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因此,如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高于上述标准,应以客户标准为依据。 2.6检验依据 2.6.1外观,材质及包装材料 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2.6.1.1有关检验规则 2.6.1.2国际、国家标准 2.6.1.3比照认可样品 3.作业规定 3.1作业规程 3.1.1供应商交送物料,经仓管人员点收,核对物料、规格、数量相符合后,予以签收,再 交进料品管部门(IQC)验收。 3.1.2 品管人员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并将其检验记录填于《进货检验记录表》。 3.1.3 品管人员判定合格(允收)时,需在物料外包装之适当位置贴上接收标签,并加注检验时间及签名,由仓管人员与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 3.1.4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拒收)之物料,须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交品管主管审核裁定。 3.1.5 品管主管核准不合格(拒收)物料,由品管人员将《不合格通知单》一联通过采购通知供应商处理退货及改善事宜,并在物料外包装之适当位置贴上不合格标签并签名。 3.1.6品管部门判定不合格(拒收)之物料,遇下列情况由供应商或采购向品管部提出予以 特殊审核或提出特采申请。 3.1.6.1供应商或采购人员认定判定有误时 3.1.6.2该项物料生产急需使用时 3.1.6.3该缺陷对后续加工、生产影响甚微时 3.1.6.4其他特殊情况时 3.1.7品管部对供应商或采购之要求进行复核,可以作出如下判定: 3.1.7.1由品管部门重新抽样 3.1.7.2指定某单位执行全数检验予以筛选 3.1.7.3放宽标准特准使用 3.1.7.4经加工后使用 3.1.7.5维持不合格判定 3.1.8上款规定之CD判定特采(让步接收)范畴,视同合格产品办理手续入库,由品管部 贴上标示并作后续跟踪。 3.1.9供应商对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须于限期内,配合本公司之需求予以必要之处理后,再 送请品管部重新验收。 3.1.10进料品管(IQC)应对每批物料检验之记录寓意保存,并作为对供应商评鉴考核依据。 3.2无法检验之物料 本公司无法检验的物料成分以及部分物料特性,品管部可如下处理: 3.2.1由供应商提供除尘检验记录或品质保证书,本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 3.2.1由本公司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依双方约定分摊; 3.2.1本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所导致之任何损失或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3.3其他规定 3.3.1IQC应规定每日、每周、每月汇总进料检验记录,作成日报、周报、月报; 3.3.2IQC日报、周报、月报除品管部了解、自存外,应送采购部了解,必要时总经理或分管副经理了解; 3.3.3本公司自制产品参照上述检验规定进行必要之验收作业 4、附件 4.1不合格通知单》 4.2《进货检验记录表》 4.3进货检验日报表》   1总则 1.1目的 本公司为管制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品质,使其符合设计规格及允收品质水准,特制定本规定。 1.2范围 凡本公司采购物料、委外加工物料或本公司自制加工产品均适用本规定。 1.3权责单位 1.3.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1.3.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检验规定 2.1抽样计划 依据GB2828(等同MIL-STD-105D)单次取样计划。 2.2品质特性 品质特性分为一般特性和特殊特性。 2.2.1一般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一般特性 2.2.1.1检验工作容易者,如外观特性 2.2.1.2品质特性对产品品质有直接而重大之影响者,如 2.2.1.3品质特性变异大者 2.2.2特殊特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特殊特性 2.2.2.1检验工作复杂,费时或费用高者 2.2.2.2品质特性可由其他特性之检验参考判断者 2.2.2.3品质特性变异小者 2.2.2.4破坏性之试验 2.3检验水准 2.3.1一般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一般2级水准。 2.3.2特殊特性采用GB2828正常单次抽样特殊S-2级水准。 2.4缺陷等级 抽样检验中发现之不符品质标准之瑕砒,称为缺陷,其等级有下列三种: 2.4.1致命缺陷(CR) 能或可能危害制品的使用者、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称为致命缺陷又称为严重缺陷,用CR表示。 2.4.1主要缺陷(MA) 不能达成支配的使用目的之缺陷,称为主要缺陷,或重缺陷,MA表示。 2.4.1次要缺陷(MI) 并不影响支配使用 目的之缺陷,称为次要缺陷或轻微缺陷,用MI表示 2.5允收水准(AQL) 2.5.1 AQL定义 AQL即Acceptable Quality Leval,是何以接收的品质不良比率的上限,也称为允许接收品质水准,简称允收水准。 2.5.2允收水平 本公司对进料检验时个缺陷等级之进料允收水准为: 2.5.2.1CR缺陷,AQL=0 2.5.2.2MA缺陷,AQL=0.1% 2.5.2.3MI缺陷,AQL=2.5% 进料允收水准应严于或同于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因此,如客户对成品的允收水准高于上述标准,应以客户标准为依据。 2.6检验依据 2.6.1外观,材质及包装材料 依据下列一项或多项 2.6.1.1有关检验规则 2.6.1.2国际、国家标准 2.6.1.3比照认可样品 3.作业规定 3.1作业规程 3.1.1供应商交送物料,经仓管人员点收,核对物料、规格、数量相符合后,予以签收,再 交进料品管部门(IQC)验收。 3.1.2 品管人员依抽样计划,予以检验判定,并将其检验记录填于《进货检验记录表》。 3.1.3 品管人员判定合格(允收)时,需在物料外包装之适当位置贴上接收标签,并加注检验时间及签名,由仓管人员与供应商办理入库手续。 3.1.4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拒收)之物料,须填写《不合格通知单》交品管主管审核裁定。 3.1.5 品管主管核准不合格(拒收)物料,由品管人员将《不合格通知单》一联通过采购通知供应商处理退货及改善事宜,并在物料外包装之适当位置贴上不合格标签并签名。 3.1.6品管部门判定不合格(拒收)之物料,遇下列情况由供应商或采购向品管部提出予以 特殊审核或提出特采申请。 3.1.6.1供应商或采购人员认定判定有误时 3.1.6.2该项物料生产急需使用时 3.1.6.3该缺陷对后续加工、生产影响甚微时 3.1.6.4其他特殊情况时 3.1.7品管部对供应商或采购之要求进行复核,可以作出如下判定: 3.1.7.1由品管部门重新抽样 3.1.7.2指定某单位执行全数检验予以筛选 3.1.7.3放宽标准特准使用 3.1.7.4经加工后使用 3.1.7.5维持不合格判定 3.1.8上款规定之CD判定特采(让步接收)范畴,视同合格产品办理手续入库,由品管部 贴上标示并作后续跟踪。 3.1.9供应商对判定不合格之物料,须于限期内,配合本公司之需求予以必要之处理后,再 送请品管部重新验收。 3.1.10进料品管(IQC)应对每批物料检验之记录寓意保存,并作为对供应商评鉴考核依据。 3.2无法检验之物料 本公司无法检验的物料成分以及部分物料特性,品管部可如下处理: 3.2.1由供应商提供除尘检验记录或品质保证书,本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 3.2.1由本公司委托外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或依双方约定分摊; 3.2.1本公司视同合格物料接收,所导致之任何损失或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3.3其他规定 3.3.1IQC应规定每日、每周、每月汇总进料检验记录,作成日报、周报、月报; 3.3.2IQC日报、周报、月报除品管部了解、自存外,应送采购部了解,必要时总经理或分管副经理了解; 3.3.3本公司自制产品参照上述检验规定进行必要之验收作业 4、附件 4.1不合格通知单》 4.2《进货检验记录表》 4.3进货检验日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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