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确定产品合理保质期限提供数据支持,并为产品实现可追溯性提供实物依据。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成品的留样管理。 3 职责 3.1 品控部化验室负责按要求对留样产品进行定期观察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3.2 相关部门负责留样产品的提供。 4 工作程序 4.1 品控部化验室根据《月度产品检验计划》及采样要求对每批产品进行采样(采样量6袋)并做好标识记录,填写《采样单》。 4.2 化验室对每批产品随机取出两袋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合同规定进行相关项目的出厂检验,其余样品及时送留样处,填写《留样产品记录表》。 4.3 留样产品的贮放环境应满足产品贮存要求,每天对环境至少观测一次。 4.4 化验员每天对留样产品的外观、颜色、形状、气味等检验,并做好记录。 4.5 对于到期的产品随机采样两个依据《检验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进行全项检测,以验证其产品质量状况,其余产品仍进行留样观察。 4.6 对于到期后两天的产品第二次进行全面检测,以验证其产品保质期的合理性,必要时对产品的保质期进行调整。 4.7 对于完成留样要求的产品按要求进行销毁处理。 4.8 新产品保质期测试可参照本程序进行,其采样量应为1.5kg。检验频率依据产品特性不同进行。必要时可采取强湿高温方式进行。 4.9 对于异常情况产品按《产品回收管理程序》进行。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产品回收管理程序》 5.2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5.3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有关合同规定 5.3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有关合同规定 5.4 《检验作业指导书》 5.5 《检验规程》 6 质量记录 6.1 《采样单》 6.2 《留样产品记录表》 6.3 《月度产品检验计划》 1 目的 为确定产品合理保质期限提供数据支持,并为产品实现可追溯性提供实物依据。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成品的留样管理。 3 职责 3.1 品控部化验室负责按要求对留样产品进行定期观察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