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在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应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以防止误用和混淆,并通过唯一性标识及其记录系统实现可追溯要求。为已进入消费市场的产品发生回收要求时,确保有公司标志的产品在任何时候从市场回收时都能尽可能有效、快速和完全进入调查程序,并实施回收。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进货物资、过程产品、成品)、设施、服务及监视和测量状态的标识或追溯,对交付后不安全产品进行回收的控制。 3 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制定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不安全产品事故产生原因的调查。 3.2生产部负责制定过程产品标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3仓管员负责贮存物资(进货物资、成品)的标识。 3.4办公室负责人员和工作环境标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5业务部负责处理客户的投诉以及对投诉内容的分析追溯,产品回收,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3.6公司建立包括业务、生产、质检、财务人员回收体系。 姓名 职务 电话 回收职责 XXX 业务经理 XXXXXXXXX 回收产品的信息及处理方法 XXX 生产厂长 XXXXXXXXX 生产环节分析 XXX 质检主管 XXXXXXXXX 控制产品的质量 XXX 品控员 XXXXXXXXX 产品的质量分析和检验 XXX 财务主管 XXXXXXXXX 产品核算利税和损益 4 程序 4.1 标识方法 4.1.1本公司采用的标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a)分区存放产品,各种原辅材料、产品分区域存放; b)悬挂标识牌,标明原辅材料、产品名称等; c)仓库台帐及记录。 4.1.2进货物资、过程产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有以下几种:合格、不合格、待检、已检待判定。 4.2 进货物资标识 4.2.1进货检验状态标识: a)进货检验状态标识应做到:物资进厂后把物资放在“待检区”,并保护好其固有状态标识; b)对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仓管员应及时更换状态标识,并办理入库手续; c)不合格的进货物资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由检验员挂上相应状态标识(如拒收、退货等); d)仓管员应严格管理各种进货物资状态标识。 4.2.2进货物资产品标识 4.2.2.1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应能体现出名称、类型(或型号)、等级(或规格)、数量、产地及检验结果等,并建立相应物资台帐,做到“帐、物、卡”一致; 4.2.2.2进货物资由仓管员按原辅材料类别分区域存放。 4.2.3原料在收购、分拣前不得进入生产车间,分拣后的合格原料过磅后用周转筐存放于固定的位置并挂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