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661-2000(2000-11-06发布,2001-04-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易初通用机器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苏州新智机电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习清、周健、张俊英。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汽车空调(HFC-134a)用液气分离器 QC/T 661-2000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空调(HFC-134a)用液气分离器(以下简称液气分离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HFC-134a为制冷剂的汽车空调用液气分离器。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 6287-1986 分子筛静态水吸附测定方法 GB/T 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3 技术要求 液气分离器产品应符合本技术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要求制造。3.1 外观 液气分离器外表面应标志清晰,焊缝均匀,无明显划痕、油污。3.2 气密性 任一处泄漏量不超过5 g/年3.3 耐振性3.3.1 液气分离器经139 h振动试验后,应符合3.2的要求。3.3.2 完成3.3.1后,然后加振28h应符合3.2的要求,内部零件无损坏。3.4 耐压性 在3.5 MPa下进行试验后应符合3.2的要求。3.5 干燥性能3.5.1 干燥剂吸水能力不小于15%。3.5.2 干燥剂预吸水量不大于干燥剂重量的3.5%。3.6 耐压力交变性 耐压力交变试验后,应符合3.2的要求。3.7 清洁度 液气分离器内部杂质不大于25 mg。3.8 压差性能 进出口压差值不大于31 kPa。3.9 耐腐蚀性 经中性盐雾96 h后液气分离器外表面涂层局部棱边3mm以外,应无气泡、起皱、开裂或脱落,底层金属无腐蚀现象,铝质液气分离器无该项要求。4 试验方法4.1 外观目测。4.2 气密性试验 室温下18℃~28℃,在有安全装置条件下向液气分离器充入HFC-134a至饱和,然后充入氮气升压至2.5 MPa±0.4 MPa(压力表精度1.5级),用电子式制冷剂检漏仪检漏(检漏仪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