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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食品认证检查的基本要求-有机食品认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09  浏览次数:65
核心提示: I.1生产基地I.1.1  范围  申请认证的生产基地应是边界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的农业生产单元。通过认证的

 I.1生产基地 I.1.1  范围   申请认证的生产基地应是边界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的农业生产单元。通过认证的生产基地地块生产的所有植物和动物性产品都可以作为有机产品。   允许生产基地同时存在有机生产和常规生产,但生产基地经营者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和经营用于有机生产的土地,且生产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区分非有机(包括常规和转换)地块上的和已获得认证的地块上的植物、动物,这些措施包括:分开收获、单独运输、分开加工、分开储存和健全跟踪记录等;同时,要制定在5年内将原有的常规生产土地逐步转换成有机生产的计划,并将计划交认证机构批准。   禁止农场在有机和常规生产方式之间来回转换。 I.1.2  平行生产    如果一个农场同时以有机方式及非有机方式种植或养殖同一品种的作物或畜禽,则必须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有机地块或养殖场生产的作物或畜禽产品才可作为有机产品销售:    a.农场经营者拥有多个分场,在不同分场间存在平行生产的情况,但各分场使用各自独立的生产、贮存设施和运输系统。    b.向认证机构报告存在平行生产的动植物品种,制订和实施了平行生产、收获、贮藏和运输的计划。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记录体系,确保能够明确区分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 I.1.3  转换    由常规生产向有机生产需要转换,其后插种的作物或出生的动物才可作为有机产品。生产者在转换期间必须完全按有机生产要求操作经1年有机转换后的田块中生长的作物,可以作为有机转换作物。    转换期一般从申请认证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者能提供真实的书面证明材料和土地利用的历史资料,经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核准后,转换期可以从生产者实际开始有机生产的日期算起。    已通过有机认证的生产基地一旦回到常规生产方式,则需要重新经过有机转换才有可能再次获得有机认证。 I.1.4  缓冲带     如果生产基地的有机地块有可能受到邻近的常规地块污染影响,则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必须设置级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地块不受污染。 I.1.5  生产基地历史    生产者必须提供最近3年(含申请认证的年度)生产基地所有土地的使用状况、有关的生产方法、使用物质、作物收获及采后处理、作物产量以及目前生产措施等整套资料。 I.1.6  生产和管理计划 I.1.6.1  为了保持和改善土壤肥力,减少病虫草的危害,生产者应根据当地的生产情况,制定并实施非多年生作物的轮作计划,在作物轮作计划中,应将豆科作物包括在内。 I.1.6.2  生产者应制定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土壤培肥计划,提高土壤肥力,尽可能减少对生产基地外肥料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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