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273—2002 绿色食品 啤酒 Green food—Bee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啤酒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分析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各类熟、生、鲜啤酒。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58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4544—1996 啤酒瓶 GB 4927—2001 啤酒 GB/T 4928—2001 啤酒分析方法 GB/T 5009.49—1996 发酵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738—1995 瓶装酒、饮料塑料周转箱 GB/T 6543—1986 瓦楞纸箱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neq CAC. Codex Stan.1:1991) GB 9106—1994 包装容器 铝易开盖两片罐 GB 10344—1989 饮料酒标签标准 GB/T 17714—1999 啤酒桶(neq DIN 6647(T1):1978)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过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3.2 绿色食品啤酒 green food beer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啤酒。 3.3 淡色啤酒 light beer 色度3EBC~14EBC的啤酒。 3.4 浓色啤酒 dark beer 色度为15EBC~40EBC的啤酒。 3.5 黑色啤酒 black beer 色度等于大于41EBC的啤酒。 3.6 熟啤酒 pasteurized beer 经过巴氏灭菌或瞬时高温灭菌的啤酒。 3.7 生啤酒 draft beer 不经巴氏灭菌或瞬时高温灭菌,而采用物理过滤方法除菌,达到一定生物稳定性的啤酒。 3.8 鲜啤酒 fresh beer 不经巴氏灭菌或瞬时高温灭菌,成品中允许含有一定量活酵母菌,达到一定生物稳定性的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