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92-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Green food-Food additives application guideline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绿色食品所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以及不应使用的品种。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12493-1990 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和代码 GB 14880-1994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绿色食品 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 AA级绿色食品 生产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 NY/T 391 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身体健康的物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 A级绿色食品食品 生产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 NY/T 391 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4 A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由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A级和AA级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3.5 A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由专门机构认定,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并正式推荐用于A级绿色食品生产的生产资料。 3.6 天然食品添加剂 以物理方法从天然物中分离出来,经过毒理学评价确认其食用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由人工合成的,其化学结构、性质与天然物质完成相同,经毒理学评价确认其食用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3.7 化学会成添加剂 由人工合成的,其化学结构、性质与天然物质不相同,经毒理学评价确认其食用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4 生产绿色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目的与使用原则 4.1 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使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