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432-2000 绿色食品 白酒 Creen food-white spirit 农业部2000-12-22批准2001-04-01实施 为判定绿色食品白酒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含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富华、孙胜枚、樊铭勇、罗斌、郭春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白酒产品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香型、不同酒精度的A级绿色食品白酒。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l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8-l996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l0344-1989 饮料酒标签标准 GB/T10345.2一1989 白酒感官评定方法 GB/T10345.3-1989 白酒中酒精度的试验方法 GB/T10345.4-1989 白酒中总酸的试验方法 GB/T10345.5-1989 白酒中总酯的试验方法 GB/T l0345.6-1989 白酒中固形物的试验方法 GB/T10345,7-1989 白酒中乙酸乙酯的试验方法 气相色谱法 GB/T10345.8-1989 白酒中已酸乙酯的试验方法(GLC) GB/T10346-1989 白酒检验规则 NY/T 391-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绿色食品 Green food 见NY/T391-2000中3.1。3.2 A级绿色食品 A Grade green food 见NY/T 39l一2000中3.3。4 要求4.1 原辅材料要求4.1.1 主要酿造原料 生产绿色食品白酒所用粮食、谷物等主要酿造原料生产基地环境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并按绿色生产操作规程生产,产品应符合绿色食品粮谷类产品标准要求且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4.1.2 水 水应符合NY/T 391-2000中4.5要求。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1。 表1 绿色食品酒的感官要求 类型 浓香型 清香型 米香型 酱香型 其他香型 无色(浓、酱、其他香型允许有微黄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