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人应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期满前5个月向市绿办提交续展材料,并经市绿办审核后上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二、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初审和现场检查。 三、有必要时,应对申请人的产地环境进行质量监测,对申报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四、绿办进行续展审核并报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证 申请人向省绿办提交《绿色食品标志续展认证申请书》及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企业营业执照等法定资质文件复印件; 2、保证续展产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声明; 3、经核准的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 4、续展期加工的原材料供应购销合同(包括公司与基地的协议或合同等); 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请人应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期满前5个月向市绿办提交续展材料,并经市绿办审核后上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二、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进行初审和现场检查。 三、有必要时,应对申请人的产地环境进行质量监测,对申报产品进行质量检测。 四、绿办进行续展审核并报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五、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证 申请人向省绿办提交《绿色食品标志续展认证申请书》及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企业营业执照等法定资质文件复印件; 2、保证续展产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声明; 3、经核准的绿色食品证书复印件; 4、续展期加工的原材料供应购销合同(包括公司与基地的协议或合同等); 5、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