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认证常识 » 正文

QS认证申请程度有变-如何申请qs认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13  浏览次数:59
核心提示:QS认证申请程度有变-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糖果制品、茶叶、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

QS认证申请程度有变-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糖果制品、茶叶、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4类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省局负责审查发证的小麦粉等14类加工食品的下列工作委托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1、受理申请,出具准予或者不准予受理通知书;2、组织对企业生产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和发证检验,对符合发证条件的汇总材料上报省局,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通知;3、送达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4、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代收审查费和公告费;5、组织实施对获证企业进行年度审查工作。上述委托事项自9月1日起执行。   此外,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自9月1日起省质监局还将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发证的酱油、醋、啤酒、葡萄酒、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共14类加工食品的申请受理、现场核查、发证检验、材料审核工作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招贤纳士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1002289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