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福建等9个省、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9%。结果表明,大型生产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产品质量较好。而一些小型生产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1%,产品质量存在较多问题。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有部分产品溶剂残留总量和苯系溶剂残留量不合格。国家标准规定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产品中溶剂残留总量≤10mg/M2,苯系溶剂残留量≤2mg/M2。溶剂残留总量和苯系溶剂残留量是反映成品包装膜、袋中残存的溶剂量。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进一步促进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