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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肉品纳入市场准入管理-市场准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13  浏览次数:35
核心提示:   食品安全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私宰肉的泛滥已引起人大代表的关注。人大代表建议要把生猪肉品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确

   食品安全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私宰肉的泛滥已引起人大代表的关注。人大代表建议要把生猪肉品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确保群众的食品安全。    目前,我市销售私宰生猪产品的现象十分严重,无论大街小巷、非法集市或农贸市场都有私宰生猪销售。私宰肉像牛皮癣一样成为“老大难”问题。而市区部分市场门口悬挂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公开栏,明确了市场食品索证索票、检测检疫准入等各项制度,但对生猪产品这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重要食品,根本就未实行准入管理。    郑树业等代表认为,生猪屠宰管理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需要政府、公安、工商、卫生防疫、肉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才能做好。但事实上目前各地都存在一些部门各自为政的问题,而法律法规、条例不完善,处罚力度轻和不到位更增加打击私宰难度。    为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杜绝私宰肉的存在,郑树业等代表建议:首先要把生猪肉品纳入市场准入管理,各级工商部门尤其是基层工商所要落实生猪产品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以及负责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工商部门要落实生猪产品食品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场食品准入的各项制度,突出索证索票、检测检疫准入,对市场上销售私宰肉等未检验检疫食品严重的,所长要就地免职。二、对在市场上销售猪肉和流动肉档实行挂牌经营,有效防止私宰肉进入市场经营。三、加强对生猪肉品等食品质量巡查监管工作,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市场上销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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