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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10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13  浏览次数:41
核心提示:      6月28日下午,天津市质监局召开的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工作新闻发布会。从7月1日起,

      6月28日下午,天津市质监局召开的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工作新闻发布会。从7月1日起,在天津市范围内对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和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10类食品的生产销售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据介绍,自2003年7月起,天津市质监局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截至目前,本市有146家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的202个申证已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占全市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33.89%;此外,本市尚有100家企业的125个申证产品已申证待审查批准,占全市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21.97%。从获证和申证的企业规模看,大中型企业所占比例较大;从获证和申证的企业所属地域的分布看,开发区、河北区的十类食品生产企业申请、获证情况较好;从获证和申证企业的产品看,乳制品中的液体乳生产企业的获证率较高。 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天津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无证查处工作要求,督促生产企业尽快获证;从9月1日起,组织各区县质监局对肉制品等10类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无证生产销售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对7月1日以前生产的未加印(贴)QS标志的合格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特殊用途饮料和固体饮料中的豆奶粉,暂不实施无证查处;自12月1日起,凡继续无证生产销售上述10类食品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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