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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粉等食品质量检验机构(4)-小麦粉检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13  浏览次数:42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2]282号)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国质检监[2002]185号)的规定,经我司备案核准,现公布第五批承担小麦粉等5类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的承检机构。承检机构名录及承检范围详见附表1和附表2。    各质检机构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在指定的检验工作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检验。    2、承担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的,应当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准确、高效完成检验工作。    3、承担食品出厂委托检验的,应当按照总局制定的《委托检验合同范本》与委托人签定委托检验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开展检验工作。    4、承担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和出厂委托检验工作的,不得擅自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    5、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检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总局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撤销检验资格。    附表1:承担小麦粉等5类食品质量安全发证检验机构名录及承检范围    附表2:承担小麦粉等5类食品质量安全委托检验机构名录及承检范围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产品质量监督司    二OO三年一月十四日      附表1:    承担小麦粉等5类食品质量安全发证检验机构名录及承检范围序号检验机构名称承检范围(发证检验)1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所大米2包头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3赤峰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4通辽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5呼伦贝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6兴安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7鄂尔多斯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8内蒙古巴彦淖尔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9乌兰察布盟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10黑龙江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酱油、食醋11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通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12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粮食产品质量检验站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13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食用油产品质量检验站通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14厦门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酱油、食醋15福建省南平市中心检验所通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16福建省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17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18榆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19延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大米、半精炼食用植物油、精炼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20铜川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酱油、食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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