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明朗,为员工创造一个愉快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装有玻璃的地方3.细则3.1 每块玻璃必须有责任人,将责任人标签贴在窗玻璃的左下方。3.2 玻璃必须定期清扫,玻璃、窗台及四面无蜘蛛网、灰尘、污点、黑斑等。3.3 清扫玻璃时,先用湿抹布擦1遍,再用报纸擦1遍。3.4 玻璃上除粘贴责任人标签和部门标识外,不答应粘贴其它物品。3.5 靠车间里面的窗户不得悬挂窗帘或其它障碍物。3.6 各部门(单位)每周须检查1次,要求有检查记录。3.7 玻璃损坏的须按规定流程及时更换,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3.8 工业工程科不定期初查,并每半年组织1次专项检查。4.本规定由生产治理部工业工程科起草。5.本规定由“5S内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