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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单位物品临时存放管理规定-物品存放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18  浏览次数:64
核心提示:1.目的为加强对外单位临时存放物品的治理,规范流程,维护所在单位的5S环境,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所有单位临时存入物品3.细

1.目的为加强对外单位临时存放物品的治理,规范流程,维护所在单位的5S环境,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所有单位临时存入物品3.细则3.1 需存放临时物品的部门必须填写《临时物品存放申请单》,经被存放地单位领导(或现场治理员同意)后,方可存放。3.2 物品必须存放在被存放地单位指定区域内。3.3 存放部门必须做好临时存放物品的定置、标识和5S工作。3.4 物品及人员要服从被存放部门的治理。3.5 物品存放期限超过申请存放期限,如需继续存放,必须再重新办理申请,征被放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存放。3.6 被存放部门须负责临时存放物品的安全治理。4.本规定由生产治理部工业工程科起草。5.本规定由“5S内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6.附:《临时物品存放申请单》上汽·奇瑞临时物品存放申请单部门:序号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 临时存放原因 存放期限 存放部门领导签字 被存放部门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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