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调动全体员工参与现场改善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多提建议,激励员工的参与来提高士气,以持续不断地进行现场改善。2、范围适用每位员工、团队和部门改善的成果、提案建议和已实施的合理化建议。3. 定义改善成果是指由于持续不断的努力,所产生的小步伐的改进而逐渐累积而成的成果,如:使工作更轻易、能排除单调性的工作、能排除不方便性的工作、使工作更安全、使工作更有生产力、改进产品质量和节省时间及成本等等。4. 职责4.1 员工、团队和部门积极进行现场改善并收集改善前、后的对比数据。4.2 员工、团队和部门填写《现场改善成果申报表》,向所属部门积极申报。4.3 所属部门领导(或指定组织)负责现场改善成果初评,并确定拟奖金额。4.4 生产治理部工业工程科负责组建“现场改善成果评选小组”。4.5 公司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评选(如遇非凡需要可增加频次,具体日期见活动通知)。各部门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4.6 “现场改善成果评选小组”负责现场改善成果复评(含经济性评价)。4.7 “现场改善成果评选小组”邀请公司领导及相关专家担任“终评评委”,对改善成果进行评分。4.8 “现场改善成果评选小组”将评选结果及奖励金额报公司领导批准。4.9 生产治理部工业工程科负责奖品的落实及发放。 5. 工作流程5.1 “现场改善成果评选小组”的组建(由以下人员组成)5.1.1 生产部工业工程科工作研究员;5.1.2 各专业厂(部门)现场治理员;5.1.3 生产部工业工程科科长担任“现场改善成果评选小组”组长;5.1.4 分管生产的副总负责评选结果及奖励金额的批准 5.2 评选5.2.1 各员工、团队及专业厂(部门)积极进行现场改善,并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5.2.2填写《现场改善成果申报表》2份,交本部门领导(或指定组织)进行初评,并确定拟奖金额。。5.2.3各部门将初审的《现场改善成果申报表》(1份)于公司规定的日期集中进行申报,送交“现场改善评选小组”;5.2.4 “现场改善评选小组”在接到专业厂(部门)申报的《现场改善成果申报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5.2.5 复审方式:“现场改善评选小组”对各部门(员工)申报的现场改善成果到改善点现场,针对现物,进行现实(“三现”主义)评选,复选从表现法、独创性、努力度、有形价值、无形价值共5 个方面进行评定,满分100分,设9个级别,其中:①、表现法占0~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