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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申诉处理程序-员工申诉程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22  浏览次数:43
核心提示:1目的: 为了使公司基层员工更好地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使公司管理层能更好地倾听基层员工的心声,了解并解决他们的各项

1目的:  为了使公司基层员工更好地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使公司管理层能更好地倾听基层员工的心声,了解并解决他们的各项需求。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向公司管理层进行的各项沟通及申诉。   3职责:    3.1员工代表:    由全体员工通过一人一票选举产生,是全体员工利益的代表,负责代表员工向公司高层协商解决员工的申诉问题。   3.2工会代表:    与员工代表共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与公司高层协商解决员工的福利、待遇等问题。   3.3管理者代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是行政人事部及总经理办公室):    根据各自在公司组织架构中的位置,不同程度地对员工各类申诉进行处理。   3.4总经理:    对员工的各类申诉中最重大事项进行最终的裁决。   4 内容:    4.1 员工申诉要求:    4.1.1 保证员工代表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基层员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在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以及相互沟通。    4.1.2 公司为组织工会会议的员工代表及员工提供场地和时间上的便利。   4.1.3 尊重员工代表和提出报告、投诉、建议及意见书的员工,绝对不对上述人员实施打击报复及采取歧视政策。   4.2  投诉渠道:   4.2.1 员工对领班工作的安排不满或粗鲁的行为等可直接向员工代表、工会代表或部门主管申诉。    4.2.2 员工对主管有意见可直接向管理者代表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    4.2.3 各类申诉、建议必须先以书面形式向本部门直接领导反映,如申诉内容涉及直接领导的,可以越级申诉;部门内部日常工作事务纠纷由部门负责解决,较重要问题由管理者代表负责解决;在三个工作日内得不到明确答复或答复处理依据与事实出入较大而又无法进一步进行良好沟通的,申诉方可直接向更高级领导提出申诉。    4.2.4 对于跨部门纠纷,一般问题由管理者代表和行政人事部进行协调;管理者代表和行政人事部无法协调的重大问题,上报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协调;如协调依然未果,最终由总经理进行裁决。对管理者代表和行政人事部的申诉处理结果不认同的,可直接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诉。    4.2.5 员工对公司各项政策,如员工福利、晋升机会、工作、生活环境及工资工时等问题不满的,可先向员工代表反映,由员工代表与工会代表、管理者代表及总经理进行协商,如达不成协议,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4.3 申诉方法:   4.3.1各类申诉,应将涉及人物、时间、地点、情节写明,需要时申诉人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助调查;所有的申诉都要求举报人签署真名,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匿名举报信件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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