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广东《粤港信息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美国欲向我抡SA8000大棒 珠三角恐成重灾区”的文章,国内近200家媒体和网络纷纷转载。 为什么对SA8000的歪曲报道,却在我国不少地区得到一呼百应的效果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旅美经济学家、美国纽约中国项目咨询公司总经理、纽约中美商务网总编辑温跃宽先生。温先生认为,SA8000/List_21.html">SA8000标准不仅仅是社会良知对资本权力的一种制约,而是从基本人权和道义出发保护劳工,是消灭人类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资本家不顾劳工权益,残酷剥削工人的管理体制。 面对愈演愈烈并大有迅速扩散的这种舆论误导,中国政府和权威机构已给予严肃的指正。2003年12月18日《新京报》的文章指出,SA8000标准是社会良知对资本权力进行的一种制约,它同我国的《劳动法》及相关的法规一样,宗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从这方面说,“SA8000/List_21.html">SA8000标准”可能被一些不法企业看成是一个“大棒”,但对普通劳动者来说它却是很好的“保护伞”。发达国家一些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合理的生产标准是人类共同的财富,绝不是什么挥向我们的“大棒”,希望这样的误读今后别再发生。 与此同时,美国驻华大使馆二秘史行健先生也向中国记者表示:“SA8000不属于贸易壁垒,因为它不是政府行为,而是一种民间的认证。” 专门从事美国经济政策和制造业行业协会研究的温先生认为,“美国欲向我抡SA8000大棒 珠三角恐成重灾区”这篇文章,错误地理解SA8000国际企业标准,不仅人为地夸大中美贸易纠纷,其实质是要掩盖那些真正应该受到制裁残酷剥削中国工人的“血汗工厂”。 温先生说,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广东省外资企业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有25%的员工不能按时领取工资,近一半的人被迫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约62%的人一周工作7天,20%的人曾受到身体或精神上的骚扰,半数以上工人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广东有一家电子塑料制品厂,这家工厂的管理层付给工人的小时工资平均是16.5美分,而中国的最低法定小时工资是31美分。此外,工厂还违反中国5天工作日的规定,强迫工人每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最高达18到20个小时。厂方还违反规定,仅付工人的加班费每小时22美分,并常常迟发工资。在权益保障方面,工人没有合法的工作合同,没有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这家企业严重违反我国劳动法每个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的规定,工人在繁忙的季节的工作时间竟达到一周103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