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对内对外信息沟通,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内和对外在关社会责任的信息沟通的活动。 3.0职责 3.1人事部负责与内部员工、当地政府、工会和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沟通。 3.2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和分包商的信息沟通。 3.3销售部负责与客户(买方)的信息沟通。 3.4管理者代表应提供指导和支持,必要时报高层经理批准。 3.5其他各部门和工人代表应支持和配合对内对外信息沟通。 4.0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信息沟通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适当的方式,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座谈会、研讨会和新闻发布会等。 4.1.2对内对外信息沟通均应保存适当的记录和证据。 4.1.3 一旦收到有关质疑、质询和投诉信息,应忙核实质疑和投诉人的身份(包括姓名、职位、服务机构和联络电话等),查清质疑或投诉的原因。 4.1.4应针对质疑或投诉的问题解释公司政策和程序,妥善处理质疑和投诉事件,并及时作出反应。重大问题应报高层经理批准。 4.1.5一旦发现在违反公司政策、法律法规或SA8000标准的事项,应及时采取补救和纠正行动。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总经理。 4.1.6信息沟通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公司商业秘密。 4.1.7若有员工向外部提供公司资料,应解释公司内部投诉和申诉程序,不得采取惩罚或歧视性措施。 4.2对内信息沟通 4.2.1公司社会责任政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由人事部负责及时传达到公司各部门及员工。 4.2.2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资料,应根据政策和程序要求及时传达到人员,并记录其内容和处理结果。 4.2.3员工的咨询、质疑和投诉,由工人代表或人事部收集,并负责答复。 4.3对外信息沟通 4.3.1与供应商和分包商的信息沟通由采购部负责,与客户(买方)的信息沟通由销售部负责,与当地政府,工会和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沟通由人事部负责,管理者代表应提供指导和支持,必要时报高层经理批准。 4.3.2公司任何人收到来自外部的文件、电话、传真或其他信息资料,应转交上述责任部门,由他们根据情况处理。 4.3.3当地政府、工会或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提出的检查、参观或访问要求,由人事部接待,并报管理者代表协助。 4.3.4外总利益相关者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或质疑,应由责任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情况,妥善处理,及时回复,并报管理者代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