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培训 (一)厂方必须制定强制性的安全培训计划,使员工能够识别内部阴谋、保持产品完整性以及核查未获授权出入人员(阶段 1 - 安全标准,必须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 除了警卫之外,厂方还须指定某些特定员工(如生产线主管)参加基本安全程序培训。应当确立一套表扬/激励机制,鼓励员工在发现违反安全措施或守则事件时主动通知主管、警卫和执法机构。· 所有员工都必须清楚哪些员工曾接受安全培训,并了解报告违反安全措施或守则事件的正确程序。· 必要的培训程序包括:o 识别内部阴谋:员工应当保持警觉,留意同事或其他未获授权人员是否计划或企图作出以下行为:- 将未获准的有毒物质、爆炸物、武器或其它危险物放入产品、货物或工作场所中- 毀坏货物或产品- 偷窃- 以破坏性或危险方式,或任何其它不符合生产程序的方式使用物料o 维护产品完整性:员工应该积极保护产品和货物,使其不受毀坏或破坏。员工应该确保产品由获授权人员以适当的方式处理和存储。o 核查未获授权出入:必须指示员工:如果在厂房发现没有佩戴员工证件或访客证的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保安人员或主管。如果发现有员工在限制区域内出现,而该员工并非于此区域工作,也应当立即报告保安人员或主管。· 安全培训应该包括已确立的“威胁意识”计划,指导员工如何识别恐怖分子和非法走私者的威胁。o “威胁意识”计划应包括例行的简短说明以及发放备忘录,详细说明物流链上的走私动向、抢夺以及恐怖威胁的相关信息。收发货区域的员工以及要接收和打开邮件的员工应接受额外培训。 附加安全建议(标准 1): · 厂方应当建立安全培训计划的文档,便于日后核查。员工须在培训参加者名单上签名(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L)。培训前应准备培训议程(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M)。· 建议在“新员工培训”期间进行安全培训,并在消防演习之前或之后举行每半年一次的复习培训。· 为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培训内容,员工须完成简短的测验,并将测验结果存放在员工档案中。(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N)· 进行安全培训时,厂方应采用启发性的教学方式,包括互动练习和角色扮演,确保员工在培训时不是消极接受而是积极学习。· 厂方应该提供突发事件应对培训。每当发生违反安全措施或守则事件,应将事件告知所有员工,让他们从实践中学习如何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厂方应确保警卫接受特殊培训。培训应由提供警卫的机构进行,或由专门从事保安人员培训的第三方进行。培训范围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