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品质量认证?什么是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如何获得这些认证?
根据《产品质量认证条例》的规定,产品质量认证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经过认证的产品,除接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检查外,免于其他检查。产品质量认证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产品质量体系认证是指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由认证机构发给产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行为。
获得产品质量或者质量体系认证,应当经过下列阶段:
(1)申请阶段。提出申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要求;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补充要求。中国企业向认证委员会提出申请,外国企业或者代销商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认证委员会提出申请。
(2)审查阶段。认证委员会通知认证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在此阶段,认证委员会对申请认证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检查:
认证委员会通知承担认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3)核发证书。对认证合格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经过质量认证颁发证书后,对认证标志企业可以使用。对外国企业的产品检验质量体系的审查,认证委员会可以根据双边及多边协议委托外国认证机构代理。
已经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应当接受认证委员会对其产品及质量体系进行监督检查。被取消认证标志后不能再使用。认证产品采用的标准或企业的质量体系已经改变,达不到认证时所具备的的条件的,应当停止使用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