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之职责保安员之职责 1. 工厂出入口监察所有出入口必须24 小时驻守,下班前必先与接更人员交待清楚,始能离开。2. 确定门锁,电子关卡或感应器24 小时操作正常保安员必须定期检查仪器是否操作正常,并保留记录,如发现仪器失效,马上通知上级和维修员,并安排临时警卫措施。3. 定期巡逻厂房范围除了驻守出入口,厂房各部门必须定期巡查,以确定没有闲杂人擅闯或不知明物件混进。防碍工厂安全运作。4. 登记所有访客数据所有来访者必须登记其所属公司、姓名,来访及离开时间,并须得到予访者确认及接待始可放行。5. 查证所有员工记录员工之进出工厂,保安员必须查核其工作证,以确定其属。如员工违失工作证,保安员要备案及知会其上级以确定身份始可放行。6. 查核违禁品当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工厂时,保安员有责任查核员工有否携带违禁品如炸药、化学品进入。如有怀疑,当即呈报上级及公安局备案。7. 对付擅进者及犯罪份子如发现擅进者及犯罪行为,在个人人身安全情况下,立即制服及通知上级和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