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工厂范围内,员工必须佩戴厂方核发及附带照片的身份证件(阶段 1 安全标准 - 必须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 至少应发给员工一张硬卡证件,卡上注有姓名、部门并附有照片。(请参见图示)· 员工入职时,必须告知其在厂区内要随时佩戴证件。· 厂方应制定程序,取消已离职员工的身份标识及其进入厂区和使用厂方设备的权限(证件、钥匙卡等) 附加安全建议(标准1) · 虽然可以使用“自制的”硬卡证件(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A),但我们建议使用过胶证件,并加上公司的徽标,因为这种证件较难伪造。· 许多公司在身份证件上加入了计时功能,员工需刷卡,由电子识别证记录其出入时间。· 最好发放不同颜色的证件,以识别不同的雇用类型(正式工与临时工)、不同的职位(高级职员与普通工人)和不同的工作岗位(包装与缝纫)。这种彩色编码系统可轻松识别限制区内的员工。例如,佩戴粉红色证件(用于标识熨烫工)的员工不应出现在装箱区(该区域的包装工佩戴蓝色证件)。· 应告知员工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证件如果丢失或被窃,要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二)访客/供应商必须出示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经保安人员核实并记录后,方可获发访客证。(阶段 1 安全标准 - 必须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 要求 · 所有进入厂房的非员工,必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如驾照、身份证、护照等),并由警卫/接待员核实。· 身份得到核实后,访客必须在访客登记表上签名。(请参见表格附录中的表格 E)· 访客必须领取访客证(请参见图示),在参观厂房时出示。该证件外观必须与员工证件不相同(例如颜色不同)。· 公司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必须严格管理员工证件和访客证的发放和回收。 附加安全建议(标准2) · 访客、供应商、承包商等的身份和工作单位可通过电话联系其公司核实。· 访客记录应安全妥善保存,且至少保留 6 个月。· 应在接待区张贴“所有访客必须登记”的告示。(请参见告示附录中的告示 D)· 最佳的访客证样式包括:ü 打印在贴纸上的访客个人证件,上面印有访客的姓名和来访日期。此类粘贴纸无需收回。ü 公司特定的可重复使用访客证(难以伪造)。这些证件印有编号,发给访客的证件编号会记录在访客登记表上。参观结束后,访客证必须收回。· 访客证也可用来区分不同的访客。例如,某些访客证可以是红色的,上面印有“须由员工陪同”,表明该访客全程均需有员工陪同;而其它通行证件可以是绿色的,即该访客无需有员工陪同。(另请参见“出入控制”的第 4 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