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确保产品的标签、说明和语言形式准确符合欧盟医疗器械指令要求。 2、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产品标签、说明及语言形式控制的职责、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采用与CE标志有关的产品标签、说明及语言形式的管理。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制定标签、说明及语言形式控制工作规范。 3.2技术副总经理负责对标签、说明内容及语言形式的审定。 3.3质检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标签控制。 4、控制程序 4.1产品的标签、说明、图纸及文字,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4.1.1 标签内容和要求: a)制造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b)欧盟授权代表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c)不得重复使用的字样或符号: ① 字样:For singe use only; ② 符号: ② ③ 符号表示一次性使用。 d)使用期限的字样或符号: ① 字样:Expriary; ② 符号: ③ 符号旁紧接日期,年份用4位数字,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产品必须在此日期前使用。 e)批号的字样或符号 ① 字样: LOT#; ② 符号: LOT 050308 ③ 符号旁紧接着生产批号,用6位数字表示,即该批产品是2005年3月8日开始投料生产的。 f)灭菌的字样或符号 ① 字样:Steriled; ② 符号: STERILE EO ③ 符号表示用环氧乙烷灭菌。 g)无菌的字样或符号 ① 字样:Sterile; ② 符号: STERILE ③ 符号表示产品是无菌供应的。 h)制造日期的字样或符号 ① 字样: LOT#; ② 符号: ③ 符号旁紧接着制造日期,用8位数表示。 I)请阅读说明的字样或符号 ① 字样: Caution; ② 符号:△ ③ 符号旁紧接着写明使用应注意的内容。 j)公告机构的标志和代码(CE认证通过后标注): ① 标志:CE ② 代码:XXXX ③ 在CE标志的右下角紧接着写公告机构的代码/识别编号。CEXXXX 4.1.2 标签上的字样、符号和尺寸位置不作明确规定,但必须保证字迹清晰、显著易见,不 易磨损。 4.1.3 顾客对标签设计若有特殊要求,应按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或按客户提供的唛头样式制 造。 4.1.4 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和要求: a) 标签上的相关信息; b)产品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