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纠正措施 1、WHY 为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并不断地自我完善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 2、WHAT 2.1纠正(GB/T19000—2000 3.6.6)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所采取的措施。 2.2纠正措施(GB/T19000—2000 3.6.5)为消除已发现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2.3应编制纠正措施的程序,明确纠正措施过程所必须进行的活动。 2.3.1评审不合格,确定影响程度,为纠正不合格所需要采取的活动,不合格包括: a)监视和测量过程发现的体系、过程及产品的不合格 b)顾客抱怨 2.3.2确定不合格原因:通过对相关事项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不合格的根本原因。 2.3.3评价防止不合格再发生应采取的措施。 2.3.4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2.3.5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结果,描述跟踪结果(实施的情况)。 2.3.6评审所采取的措施: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是否达到预期结果)、适宜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 2.4在评价和确定措施时,应根据不合格对组织的影响的严重程度来考虑风险,成本和利益的关系来确定合适的纠正措施。 3、WHO 品质部门、所有相关部门、管理者代表 4、WHEN 有不合格发生后 5、HOW 5.1确定信息来源:信息来源可包括: 5.1.1内部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a)不合格报告 b)内部审核报告 c)管理评审输出 d)数据分析的结果 e)质量体系的记录 f)过程测量结果 5.1.2外部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a)顾客满意监视和测量 b)顾客抱怨 c)外部审核 5.2评审不合格,对不合格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价,包括: 5.2.1运作成本(如损失) 5.2.2不合格成本 5.2.3产品特性(尤其是安全性、性能、可信性) 5.2.4顾客满意程度 5.3不合格的原因通常可以考虑: 5.3.1体系文件未规定或不够明确 5.3.2体系文件规定不适用或实用 5.3.3资源不足(人员、设施、工作环境) 5.3.4员工能力不足,培训不够 5.3.5未能有效地按文件要求执行 5.3.6对体系或过程缺少有效监控 6、错误的理解: 6.1所有不合格都必须采取纠正措施 说明:通常对偶尔发生的轻微不合格不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6.2评审纠正措施是评审有无按照纠正措施要求实施 说明:是指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即是否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