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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我国职业健康安全法规 第八节-职业健康法律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0-09  浏览次数:50
核心提示:第八节  劳动者的义务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围绕劳动者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权利做了明

第八节  劳动者的义务和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围绕劳动者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权利做了明确规定。 8.1劳动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围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是发展生产,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安全操作、规程是现代化生产的需要,是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范,是维护生产顺利进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基本条件,因此,劳动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把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重要措施,专门做出规定,这是从劳动者个人方面杜绝事故的发生,有利于有效地保护 劳动者的安全。 劳动者除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劳动纪律是在共同劳动中的规则和秩序,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证职工本人和他人安全的基本条件。遵守劳动纪律,主要是要求职工服从分配、调动和指挥,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 8.2劳动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者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权利,主要规定有以下两个方面: (1)“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依法享受劳动保护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应该依照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为职工创造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因素,发展生产,为企业制造经济效益。用人单位管理人员应尊重科学技术,不得随意改变生产工艺和设备操作规程,强令劳动者作业,劳动者对冒险作业的命令拒绝执行,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2)劳动省“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这是企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管理,减少企业安全卫生工作失误和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批评权是指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主管人员不重视安全工作行为有权提出批评。这一权利有利于对主管人员进行监督,使主管人员能经常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检举、控告权是指劳动者对主管人员违反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行为,有权向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进行检举和控告。这一权利有利于及时对企业主管人员的违法行为做出处理,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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