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步骤及方法建议 2.1实施步骤:编制文件控制程序 ↓ 规定各类文件的标识批准、评审、更改、发放等控制方法 ↓ 按文件要求批准后发放至使用处 进行发放记录 ↓ 更改申请 ↓ 更改批准 ↓ 变更修订状态(如0,1,2,……或A,B,C) ↓ 文件发放 ↓ 回收作废文件或进行标识 2.2 文件编号:不同的文件类型可以采用不同的编号方式,目的是易于识别及管理。 2.2.1质量手册(质量管理手册) 3. 程序要求 文件控制程序(必需) 4. 错误的理解 4.1公司所有的文件都需要按文件控制要求进行控制 说明:文件控制的范围仅指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当然将所有文件按文件控制要求进行控制也可以。 4.2 为保证文件的一致性和协调性,文件批准应由一个人承担,最好由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 说明:标准未规定由谁来批准文件、由文件来规定,也未规定批准的人数要求。组织应找到适合自身的文件批准职权的设置方法。 4.3 所有质量体系文件都应先评审再批准后才能发布 说明:评审不是必需的,批准是必需的。 4.4文件是否得到控制主要看持有者的文件上是否有“受控”文件标识 说明:受控文件标识是对文件发放有效性及防止误用的一种标识,并不代表文件已“受控”。 4.5 所有的外来文件都应重新进行编号并受控分发 说明:标准中外来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外来文件,当外来文件有编号且能有效识别时可以不再另编号。 4.6 所有作废文件应收回并销毁 说明:作废文件可以作特别标识后保留在现场,不一定都要收回并销毁,通常可以标识后保留一套完整的上一版本的文件以作对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