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系文件 编 号 NO. : JG-RP-217 目标、指标和方案、削减计划管理程序 版 本 Rev. : A0 生效日期 Date : 2006-7-12 页 码 Page : 4 of 5 质 目 标及 指 标和削减计划进 行最 终 的确 认 、承 认 。 5.3 环境管理物质 目 标 及指 标和削减计划 的登 记 5.3.1 品管部将经 总经理承 认 后的 环境管理物质 目 标 及指 标和削减计划记录 在《 环 境目 标 指 标 及管理方案一 览 表》、《环境关联物质削减表》、《削减计划追踪单》中,并 传达至各部门 ROHS 负责 人。 5.4 环境管理物质 目 标 及指 标和削减计划 的 评审 / 修订 。 5.4.1 环 境管理者代表 应 定期 对环境管理物质 目 标 及指 标和削减计划进 行 评审 , 评审环境管理物质 目 标 及指 标和削减计划 是否符合有 关 法律、法 规 及公司 对环 境相 关环节 的要求,并将 评审结 果以 书 面形式交总经理批准后 , 予以发 行 . 5.4.2 环境管理物质 目 标 及指 标和削减计划 的修改 应 考 虑 以下几方面: a 内部审 核 结 果; b 公司内外状况的变 化; c ROHS 指令,环保相关 的法律、法 规 ; d 环 境方 针 的要求; e 相关 方的要求; f 环境管理物质 目 标 及指 标和削减计划 的达成度。 5.4.3 环境管理物质 目 标 及指 标和削减计划 修改后, 环 境管理者代表 应 在适当的 时间 内 对 修改内容的妥当性 进 行确 认 。 5.4.4 环境管理物质 目 标 及指 标和削减计划 的 审 核修正,原 则 上 每 年 1 次,但当地法律、法规 及内外部情况 发 生重大 变 化 时 , 应 根据 实际 情况,由 环 境管理者代表作出修正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