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 PAH 测试要求生效 UL 附送 D 标志认证服务
根据德国 GS 标志授权机关 ZLS 的决议:所有在 2008 年 4 月 1 日或以后获发 GS 标志的产品,必须已通过多环芳香烃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 PAH) 测试;而在 2008 年 4 月 1 日之前取得 GS 标志的产品,也必须在 2009 年 4 月 1 日前完成 PAH 测试。
这表示自 2009 年 4 月 1 日起,持有 GS 标志的产品在下一次的工厂检验中,如果没有符合 PAH 要求的证明文件,则该产品的 GS 认证资格将被取消。
为协助制造商符合 PAH 要求,UL 可直接为产品进行 PAH 测试,及/或复核任何认可测试机构所签发的相关测试报告。选择 UL 的 PAH 检测服务的客户,该款产品将可免费获得 UL 的 D 标志认证服务。D 标志是产品符合欧洲低电压指令及其它相关指令的有力证明,可帮助厂商进一步扩展市场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