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21岁,山东人,只身一人来杭州打工,文化程度初中,工作没找好,身上的钱用光了,和家里也失去了联系,于是他想了个能回家的办法。
今年5月29日12点左右,高某在下沙买了把老虎钳,走到11号路与20号路的桥边时,就跳到河边的堤坝上,堤坝边铺设着白色塑料管,在塑料管接连处,看得见有电缆线露在外面,高某就用老虎钳剪了两个连接处的电缆线,“我看到线在冒火花,我就放下钳子,坐在地上守着这捆电线。”
没多久,巡逻民警过来,盘问他后就带回派出所了。
民警问,你买老虎钳干什么用的?
“剪电缆线用。”
为什么要去剪电缆线?
高某的答案很出乎人意料:“因为我没钱回家,我想剪断电缆线,会有民警过来,把我带到派出所,通知我家里人的。我还把路灯的电缆线剪断,就是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可以通知警察来抓我。”
高某一直声称自己这样的做法不是偷别人也不是抢别人的,只是希望警方能联系到家里人,把自己带走。这糊涂人啊,殊不知一剪刀下去可能就要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今天江干检察院对高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