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正文

盗窃供电局高压电缆 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2-09  浏览次数:58
核心提示:问:我的朋友因一时贪念盗窃了供电局的高压电缆,现已被法院判刑,法院定的罪名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请问盗窃电缆的行为为何被

问:我的朋友因一时贪念盗窃了供电局的高压电缆,现已被法院判刑,法院定的罪名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请问盗窃电缆的行为为何被定为破坏电力设备罪呢?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回复: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您的朋友同时构成了两个罪名,法院应该是依据您的朋友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结果,认为以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处罚较重,所以最后的定罪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招贤纳士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粤ICP备1002289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