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1.6万元电缆贱卖获利4000余元
洋浦一男子监守自盗领刑半年
洋浦一家电力公司,施工电缆突然不翼而飞。经警方侦查,原来是看守人员监守自盗。昨日,洋浦经济开发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内鬼”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1年。
刘某原系某电力公司驻海南洋浦项目部聘请的员工,负责保卫、巡逻、保管施工的电缆线。今年5月26日,刘某利用看管施工电缆线的职务之便,趁公司工作人员检查线路和吃午饭之机,先后两次将装有电缆线的货车开到当地一家废品收购站,将施工中剩余的电缆线用断线钳剪断共计20余米卖给收购站,从中获利4000余元。后经物价部门鉴定,被告人刘某变卖的电缆线价值共计16196元。案发后,被告人刘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缴纳了16196元的赔偿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担任公司保管员的职务便利,采取窃取、侵吞等手段,将本单位保管和使用中的电缆线转移变卖后将所得款项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