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标准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四部委合力推进下,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四项国家标准顺利完成,于2011年12月22日以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第21号公告批准发布,分别为《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该四项标准将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统一后有望推动充电站等基础设施以及电动车产业加速发展。上述标准制定原则为,汽车行业、能源行业、电工行业共同参与方案和框架讨论,三个行业的三家典型企业共同参与标准的起草和讨论,充分考虑和现有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据国家标准委会主任委员魏昭峰向记者透露,目前我国已形成了国家标准委、科技部、能源局和工信部共同组成的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协同机制。迄今为止,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的标准计划项目共25项。其中,完成标准编制,已经报批标准6项;形成报批稿1项;送审稿11项;征求意见稿1项;准备阶段5项。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标准;充电站建设、运行标准;换电站建设标准;充电设施与电网协调方面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