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公里(Last kilometer),在英美也常被称为Last Mile(最后一英里/最后一公里),原意指完成长途跋涉的最后一段里程,被引申为完成一件事情的时候最后的而且是关键性的步骤(通常还说明此步骤充满困难)。通信行业经常使用“最后一公里”来指代从通信服务提供商的机房交换机到用户计算机等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
“最后一公里”中所涉及的用户指家庭及个人用户或小型商业用户等处于网络终端地位的用户,而不是大型商业用户或专业通信公司,因此,连接服务商和用户之间的线路不会是骨干网络通常使用的单模光纤。“最后一公里”还涉及到在用户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的地点进行布线的问题,由于每个用户的房间都有差别,通信服务提供商,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三方面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如何将用户设备连入网络、如何迁移到其他地点以及如何注销用户服务。
但是,“最后一公里”市场上出现问题也越来越多,据媒体披露,仅广州市涉及“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新建楼盘就有20多个断。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核心在于确定谁在垄断。显然,在“最后一公里”市场上,中国电信的传统垄断地位已经被打破,因为许多小区它都无法进入。新的垄断的出现,大多是由于房产开发商或者是它们引入的驻地网运营公司与某家固话运营商达成独家经营协议形成的,这样一来,其他运营商的进入就受到了限制。用户也因此失去了自主选择固话运营商的权利,利益受到了极大损害。
“最后一公里”市场引发了不少纠纷,出现了诸多不正当竞争现象,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但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却一直没有出现。尽管我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二条明文规定,“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但这些规定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在“最后一公里”出现的新问题的界定上十分模糊,执行起有很大的困难。
更为重要的是,“最后一公里”市场还涉及到深层次的政策交叉问题。用户是否有权决定“最后一公里”的接入商,关键在于产权归属。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产权问题属于建设部管理,电信、网络则归信息产业部。在基础通信网络方面,信息产业部的政策是谁投资、谁建设、谁拥有,也就是说小区的通信设施通常属于房产开发商或者是与之合作建设的运营商;而建设部的规定则是业主买了房,其作为附属设施的通信设施产权就属于消费者。成都电信此次强行进场施工,从《电信条例》来看是完全合法的,但如果依据《建筑法》来判断,又有违法之嫌。两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出现了交叉,也是“最后一公里”市场迟迟无法规范的重要原因。
电信市场“最后一公里”问题已出现多年,为何至今相关政策仍然缺位,不能不让人怀疑有关部门的办事效率。
固话市场是开放了,但随之而来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又当如何解决?可以预见的是,“最后一公里”的开放也是大势所趋,但具体到怎样开放,还存在一定悬念。如果允许每家运营商都进入小区铺设网络,肯定会造成大量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成本很高,是极不合理也难以被采用的方案。但如果以国家投资的方式成立一家新公司,专门负责“最后一公里”户线资源建设运营和维护的话,效果可能会好得多,因为所有的运营商都是这家公司的客户。不单是固话,在宽带接入、有线电视接入等领域,都可以尝试按照这种模式来打破垄断,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管有关部门会否采用这种方案,但不可否认的是,“最后一公里”市场的规范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