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CCC认证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通知
(国认证函[2011]119号)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1年3月1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其中列入限制和淘汰类的产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在强制性产品认证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通知》(国认证函【2011】219号)。对列入产业政策的限制类及淘汰类产品申请CCC认证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为:
1、列入淘汰类产品的,认证机构不得受理办证申请。如该产品已获CCC证书,则在淘汰期限之日起注销证书,并公示。
2、列入限制类产品的,2011年5月31日前工商注册的生产厂已有的CCC证书给予保留,今后可以继续申请已获证产品类别的新的CCC证书,但新的产品类别的CCC证书将不受理。2011年6月1日后工商注册的生产厂,不再受理办证申请。如已持有CCC证书的,给予保留,今后仅允许在已有证书上做同一单元内产品变更。
3、对于获证生产厂由于改制、重组、并购、搬迁、改造等需要申请证书的,如不属于增加生产力或淘汰类产品,可给予办理。
4、如企业能够提供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产业政策证明文件的,认证机构可以接受申请并发证。
5、以下几种为列入限制类产品涉及CCC目录:
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用于新能源、信息产品、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除外)。
220KV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非昌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除外)
220KV及以下高、中、低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除外)、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
6、以下几种为列入淘汰类产品涉及CCC目录
22、DZ10系列塑壳断路器、DW10系列框架断路器
23、CJ8系列交流接触器
24、QC10、QC12、QC8系列起动器
25、JR0、JR9、JR14、JR15、JR16-A、B、C、D系列热继电器
45、快速断路器:DS3-10、DS3-30、DS3-50(1000、3000、5000A)、DS10-10、DS10-20、DS10-30(1000、 2000、3000A)
47、单相电度表:DD1、DD5、DD5-2、DD5-6、DD9、DD10、DD12、DD14、DD15、DD17、DD20、DD28
48、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配电变压器
49、刀开关:HD6、HD3-100、HD3-200、HD3-400、HD3-600、HD3-1000、HD3-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