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FDA: 是美国政府在健康与人类服务部 (DHHS) 和公共卫生部 (PHS) 中设立的执行机构之一。
作为一家科学管理机构,FDA 的职责是确保美国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食品、化妆品、药物、生物制剂、医疗设备和放射产品的安全。它是最早以保护消费者为主要职能的联邦机构之一。该机构与每一位美国公民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在国际上,FDA 被公认为是世界上最大的食品与药物管理机构之一。其它许多国家都通过寻求和接收 FDA 的帮助来促进并监控其本国产品的安全。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主管:食品、药品(包括兽药)、医疗器械、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动物食品及药品、酒精含量低于7%的葡萄酒饮料以及电子产品的监督检验;产品在使用或消费过程中产生的离子、非离子辐射影响人类健康和安全项目的测试、检验和出证。根据规定,上述产品必须经过FDA检验证明安全后,方可在市场上销售。FDA有权对生产厂家进行视察、有权对违法者提出起诉。
RoHS(The Restriction of&nbs p;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 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Equipment的英文缩写),该指令诞生于2003年1月,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颁布了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 5/EC指令),这就是RoHS第一次与世人见面。2005年欧盟又以2005/6 18/EC决议的形式对2002/95/EC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
RoHS认证标识
RoHS指令一共列出六种有害物质,包括: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
RoHS指令中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的最大允许含量为0. 1%(1000ppm),镉(cd)为0.01%(100ppm),该限值是制定产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的法定依据。
欧盟已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RoHS,今后凡使用或含有重金属以及多溴联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的电气电子产品将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LFGB:德国新食品和饮食用品法
2005 年9 月,德国新食品和饮食用品法LFGB 取代了食品和日用品法LMBG 。它又称《食品、烟草制品化妆品和其它日用品管理法》是德国食品卫生管理方面最重要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其它专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的准则和核心。但是近年来也有所修改,主要是和欧洲标准相匹配。法规对德国食品的方方面面做了总的和基本性的规定,所有在德国市场上的食品以及所有与食品有关的日用品都必须符合它上面的基本规定。与食品接触的日用品通过测试,符合德国《食品与日用品法》第三十条和三十一条的,可以得到授权机构出具的LFGB 检测报告证明为“不含有化学有毒物质的产品”,并能在德国市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