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郫县人民检察院从快批准逮捕一销售伪劣电缆团伙,查获大量疑似伪劣电缆,价值达312.1336万元。
经查,2009年至今,犯罪嫌疑人潘明叶先后从河北省宁晋县潘明英处、富华电缆有限公司处购进假冒伪劣电缆,后在金牛区万贯机电城C区6栋9号租一商铺作为对外销售办公地点,并在新都区大丰镇租赁库房作为存放伪劣电缆的仓库。其间陆续招募王招、王敏强、王宁强、曹志辉、周宁伟(在逃)等人负责看守库房、送货及涂改电缆上的标示等工作,协助其销售伪劣电缆。2009年至今,潘明叶等人累计向成都、重庆、贵阳等地销售伪劣电缆的金额达232.1849万元。2012年7月24日,郫县公安局在新都区大丰镇华美村富华电缆有限公司、金牛区府河新城小区、金牛区万贯机电城C区6栋9号等地分别将涉嫌销售伪劣电缆的犯罪嫌疑人潘明叶、王招、王敏强、王宁强、曹志辉抓获,在其库房内查获大量疑似伪劣电缆,经鉴定均为不合格产品,价值达312.1336万元。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且案情复杂,该院获悉这一重大案情后,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取证。在公安机关报捕后,承办人迅速完成了对该案证据材料的审查和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就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侦查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引导侦查人员补充完善证据,并开具了补充侦查提纲。8月22日,该院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从快批准逮捕了潘明叶、王招、王敏强、王宁强、曹志辉等5名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