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各有关场所使用的文件都是有效版本。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控制。 3、职责: 3.1、本程序的主控部门为办公室,负责对文件资料的编目、分发、回收和销毁,对文件的控制结果负责。 3.2、总经理负责质量手册的批准和发布。 3.3、管理者代表负责质量手册以外的所有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批和发布。 3.4、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管理。 3.5、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的文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文件分类: 办公室负责编制《质量管理体系受控文件清单》,明确文件控制的范围和现行修订状态。 4.1.1、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由办公室管理。 4.1.2、支持性文件包括: a)、管理标准、管理制度、工作标准、岗位职责、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检验规范、质量记录文件。由各部门保存并报办公室备案。 b)、质量计划、作业文件、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由使用人保存。 c)、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由办公室保存。 4.2、文件编号: 4.2.1、质量手册: 采用:公司代号-手册代码-手册版本号/修订状态号码的样式构成。公司代号为公司名称主体词“家和兴”的汉语拼音的首字母的大写;手册代码采用“质量管理体系”的英文缩写,即QMS;手册版本号采用英文字母表示;反斜线后的修订状态号码用数字来表示。 如:《质量手册》文件编号为:JHX-QMS-A/0,意思表示为,家和兴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第A版,第0次修订,即未修订的初发布版本。 4.2.2、作业文件: 采用:文件代码加空格,加文件编号,加横线,加四位年代号构成。 如CX 001-2005,即:CX表示程序类文件,001表示程序类第一个文件,2005表示该文件的发布年代。 (CX 代表程序类文件、 GL代表管理类文件、 JS代表技术类文件) 4.2.3、质量记录的标识号: 采用:文件代码加相对应的标准条款号,加横线,加流水号组成。 如:JL5.6—01;JL,代表质量记录;5.6代表标准章节号;01流水号。 4.3、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 4.3.1、文件发布前应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的、适宜的。 4.3.2、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 4.3.3、各部门的作业文件、技术文件由各部门编制,分管领导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并报送办公室登记、存档。